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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主办的“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”在长沙举行
2020-06-19 15:22:02 来源:湖南日报 作者:湖南会场网 【 】 浏览:226次 评论:0
依托民法典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
    湖南日报6月18日讯(记者 刘永涛 通讯员 贺正鑫 王飘碧)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主办的“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”今天在长沙举行。与会者就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、汽车消费维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。
    本次研讨会围绕如何依托民法典这部基础性法律,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和谐有序发展,展开研讨。比如,在消费过程中,签合同是常见的场景。在银行、保险等经营者的格式合同中,密密麻麻的各类条款,消费者往往不会花费大量时间细读,即便细看,有的条款也不太理解。一旦出现纠纷,经营者会提出消费者已签字确认,自己无须承担责任。这种情况令人头疼,其实消费者可以维权。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: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,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,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。”对此,与会专家解读称,如果经营者没有采用醒目可视的方式提醒消费者,一旦出现不利于消费者的情况,即使消费者签字确认,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免责或获得相应的补偿。
   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吴卫介绍,省消委与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等携手,发起“月月3·15在线律师答疑等您来”活动、开展公益诉讼、启动修正《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,让消费者懂法、用法,理性、依法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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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s: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主办的“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”在长沙举行 责任编辑:湖南会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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